政策 · 编辑摘要
上海第三批专精特新申报启动,企业10月10日前提交
本轮同时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、专精特新认定及相应到期复核。企业提交与区级10月16日前推荐是不同时间节点。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资料所载截止日期 2026-10-10(上海时间)。保留原文供核对,不代表现在仍可报名或申报。
WHAT CHANGED / 事实与范围
这条资料改变了什么
上海第三批培育启动,新增认定与到期复核需要分别核对标准。通知区分企业提交和区级推荐,不能用后者延长企业申报时间。
地方主管部门申报通知 · 原文复核 2026-09-14
WHO / 适用对象
哪些人需要留意
符合条件的上海创新型或科技型中小企业,以及2023年第三批到期复核企业。
时间边界
企业于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填报并向注册区报送材料;区级推荐至10月16日前,区内受理安排应另行确认。
NEXT STEP / 编辑建议
下一步怎么做
先确认新认定或复核类别,再依对应附件准备材料、核对线上线下一致性,预留区级退回补正时间。
资料口径以上行动建议为编辑整理,不是主管部门新增条件、申报承诺或资质认定。
EVIDENCE / 证据边界
原文能支持到哪里
资料口径摘要依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页面整理,本站没有复制原文全文;数字、期限和适用条件应回到原始页面核对。
原文定位:一、企业申报;二、动态管理中的复核安排;文号沪经信企〔2026〕519号。
PRIMARY SOURCE / 原始出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