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 · 编辑摘要
机动车质量专项行动启动,年底前报送企业自查情况
四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,检查生产一致性、可靠性、耐久性及新技术验证,涉及整车企业对关键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

资料所载截止日期 2026-12-31(上海时间)。保留原文供核对,不代表现在仍可报名或申报。
WHAT CHANGED / 事实与范围
这条资料改变了什么
专项检查延伸至关键零部件、生产工艺和测试验证。企业自查报送与为期一年的行动周期是两件事,也不是补贴项目申报。
四部门质量提升通知 · 原文复核 2026-09-14
WHO / 适用对象
哪些人需要留意
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、关键零部件供应商与检验检测机构。
时间边界
通知要求企业于2026年12月底前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;具体报送要求以属地安排为准。
NEXT STEP / 编辑建议
下一步怎么做
按产品批次整理采购标准、进货检验、可靠性与耐久性记录,和整车客户确认整改责任及资料交付要求。
资料口径以上行动建议为编辑整理,不是主管部门新增条件、申报承诺或资质认定。
EVIDENCE / 证据边界
原文能支持到哪里
资料口径摘要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公开页面整理,本站没有复制原文全文;数字、期限和适用条件应回到原始页面核对。
原文定位:二、重点整治问题;三、重点工作任务(一)企业自查自纠。
PRIMARY SOURCE / 原始出处